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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限是什么

时间:2023-08-28 23:34:49    来源:问法

一、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限是什么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有期徒刑最少是6个月。当然,由于实践中不少罪犯在被判刑之前往往先行被羁押了一段时间,而此时羁押一日的就可以折抵现在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其中对于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符合条件,那也是有被判缓刑的可能。

二、在我国有期徒刑是刑事责任吗?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1.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1)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其他执行场所”,是指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等。凡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4)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对犯罪分子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重刑之一。

(5)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2.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三、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缓刑吗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包括缓刑,应当包括无期徒刑和死刑以及死缓。死缓不同于缓刑,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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