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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张欢、通讯员纪甜一报道:8月21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执法、重点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发布会介绍,1-6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其中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省排名第三、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在全省排名第四。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全市主要河流和湖库共51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市控地表水河流断面和水库点位水质优良率为100%,重点湖泊水质均符合相应水质目标;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方面,2022年以来,全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4份,罚款1486.8万元,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24起;全市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件2830件,办结率100%。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23〕6号)要求,咸宁2023年应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80%整治任务,2025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截至8月15日,我市累计完成排口整治305个,累计完成率92.7%,超额完成任务。计划于今年全部完成329个排口整治任务。